中国饮食文化卷九 · 粮从哪里来

卷九 一张票的年代

卷九 · 一

粮从哪里来

一九五三年秋收过后,农家打下来的新粮在进仓之前,先要分清哪一部分可以留给自家,哪一部分必须卖给国家。

这年十一月,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《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》。第一条开宗明义:生产粮食的农民应按国家规定的粮种、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的分配数量,将余粮售给国家;农民在缴纳公粮和计划收购粮以外的余粮,可以自由存储和自由使用,可以继续售给国家粮食部门或合作社,也可以到国家设立的粮食市场进行交易,并可在农村间进行少量的互通有无。527

所谓“余粮”,自此有了一道清晰的先后次序:先交公粮,再完成计划收购,两桩任务办妥之后,剩下的才归入农家自由存用的份额。庄稼依然从各家的田里割回来,但打出多少粮食要进国家粮仓、按什么牌价结账,已经不再是集市上随行就市的买卖,而成了各级政府与粮食部门通盘筹划的大事。

收购数字顺着行政层级自上而下拆解。命令规定,全国及各省市的计划收购控制数字由政务院和各大行政区分别核定,一路分到乡一级,再向群众公布并组织民主评议;收购的粮种、规格与价格也须履行报批程序。528 印在中央文件里的总控制数,到了一个具体的村庄,终归要落到每家每户的场院上:一块地今年估产几成、一家老小留多少口粮与种子、实际往粮站送几麻袋,都是条文进村后绕不开的细账。

粮食离开村庄以后的去路,也在同一纸命令里改了道。一切有关粮食经营和粮食加工的国营、地方国营、公私合营、合作社的粮店和工厂,统归当地粮食部门统一领导;私营粮商一律不准私自经营粮食,只许在国家严格监督和管理下,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代销;私营加工厂及营业性的土碾、土磨,一律不得自购原料、自销成品,只能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加工,或在国家监督管理下代消费户按照国家规定的加工标准从事加工。529 街镇上的粮店还可以开门卖米,村头的磨坊还可以套驴推磨,只是货源由谁调拨、牌价由谁核定、卖空的米囤从哪里补货,已经换了主人。

集市交易并未被一刀切断,却被收拢进规定的围栏里。同日通过的《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城市及集镇原有的粮食交易场所可改组为国家粮食市场,凡进场交易均须受市场管理机关领导,严禁场外私自成交。农民在完纳公粮和计划收购粮之后的余粮,可以循这套指定渠道出售调剂,而投机倒把、扰乱市场则在严禁之列。530

在城市这一头,一九五三年冬尚未印出后来人们熟悉的成套分月粮票。命令规定,在城市,对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业等的人员,可通过其组织进行供应;对一般市民,得发给购粮证购买,或暂凭户口簿购买。至于集镇、经济作物区、灾区及一般农村的缺粮户,则采取上级颁发的控制数字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,使真正的缺粮户能够买到所需口粮。531 种田的人并非家家都有余粮,计划供应的网也从一开始就同时罩着城里的居民与乡下的缺粮人家。

除了住户的米缸,全城的熟食店、面食铺、旅店和食品工业都要用粮,南来北往的旅客在火车、轮船上也要吃饭。命令将这些行业用粮一并纳入统销,参照过去一定时期的平均需用量定额供应,不准私自向市场采购。531 粮食部门手里的算盘,既要拨算千家万户的灶台,也要供得上饭馆的一笼包子、糕点厂的一批面粉和长途车船上的一顿盒饭。

把统购与统销两头接起来,便能看清一户家庭之外的全国粮账:农村征购上来多少、城镇与缺粮地区吃掉多少、铁道车船与仓库碾米厂能周转多少,环环相扣。这份命令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经政务院会议通过,周恩来签署发布的落款日期是十一月二十三日,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推行,并由各地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。532

不到两年之后,城市计划供应的粗线条进一步细化为按年龄、工种和劳动强度分档的定量表。统购账册里收上来的原粮,运抵城镇粮店的柜台后,开始同一本本购粮证上的人名、岁数与斤两严丝合缝地对上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