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饭作
上海滩的一顿饭,有时是从一只竹篮里端出来的。
徐珂在《清稗类钞》里记道,常有江北妇女将做好的米饭和盐菜装进饭篮,径直提往苦力聚集的地界叫卖。这篮饭的去向一目了然:卖力气做工的人聚在哪里,饭篮就跟到哪里。432
与提篮叫卖并行的,还有街头的露天饭摊和巷弄里的包饭作。露天饭摊做的是苦力的生意,包饭作则专为单身寓客或屋里没有炊具的住户包办一日三餐——客人既可以按点到店里吃,也可以叫伙计挑担送到住处。同一座城池里,有人家里砌着灶台,有人租下的屋子连一副锅碗都没有;有人的三餐能由跑堂按时送进房门,有人则只能趁着卸货歇脚的空当,蹲在露天地里扒完一碗饭。一个“包”字,把店家的灶火与客人的日子拴在了一处:客人不必顿顿出门寻食,包饭作的厨房却得日复一日按时开伙、挑担送饭。
《清稗类钞》曾给市面上的饮食去处排过座次:体面酒楼可供设席宴客,往下依次是饭店、酒店、粥店与点心店,各自备有炉灶,能供热汤热饭;而到了上海,卖饭的门路又从店堂伸向街头,化作露天的摊子与手提的竹篮。在这座人口稠密的口岸大城里,解决一顿饭的办法,早已不止“下馆子”和“自己开火”两途。
在“沪丐之饮食”一条里,徐珂为了说明上海乞丐只要讨得百文钱便不愁没处买饭,特意抄录了长长一串小店价目:饭馆里白饭一碗二十文,盐肉一碗四十文;粥店里白粥一碗十文,盐菜一碟尚不足十文;面馆里的肉面、鱼面,每碗四十五文;糕团按件拆卖,五文、七文便可得一件,茶食铺里也有五文、十文就能买到的饼饵糖食。433 白饭与盐肉分开算钱,稀粥与小菜各自标价,连糕团都可以只买一枚——穷人手里的一顿饭,从来不是事先配齐的一套席面,兜里的铜板够买哪样,就先买哪样下肚。大酒楼卖的是整桌筵席,街头小铺卖的则是拆到极细的零星吃食。此外还有熟食铺与腌腊店:酱肉、酱鸭、火腿,哪怕是一块猪头肉、一枚咸鸭蛋,全都明码标价。这些熟菜买到手便能就饭,无需另起炉灶,给没有锅灶的人家留出了半买半凑的余地。
甚至连富贵人家的残席,也会流进这张细密的小买卖网里。大餐馆里的宾客酒足饭饱散去后,跑堂伙计便将席上剩下的残羹冷炙收拢起来,倒进大锅重新滚沸,盛作一碗碗“剩落羹”沿街售卖。每碗只收十文钱,里头偶尔还能挑出几丝没吃净的燕窝、鱼翅。原本专供华筵的贵重食材,在体面酒席上走过一遭后,剩下的零星碎末又落进了十文一碗的杂烩羹里。
徐珂顺着这碗剩落羹写得颇为乐观,感叹中等人家或许一辈子也没尝过的山珍海味,上海的乞丐反倒有机会尝鲜;他还引述金奇中的见闻,说常见三五成群的乞丐席地聚饮,面前摆着肥鱼大肉,便断定沪上乞丐吃得并不寒酸。
然而紧接着下一段,他却又照录了金奇中亲眼撞见的另一幕:一对从山东流落到上海的男女,身边带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;两个大人蹲在路旁,捧着大瓢硬往下咽粗糙的糠核,小女孩嘴里嚼着的则是破烂的败絮。434
同一卷笔记,把这两幅景象一前一后并排印在同一页纸上:一边是十文钱一碗、偶尔飘着几根鱼翅的剩落羹,另一边是蹲在街头吞咽糠核与败絮的山东流民。徐珂在前一段里把账算得井井有条,以为只要日得百钱便处处有饭可买;可眼前这一家三口,终究没能落进他那套轻快的算术里。
包饭作还能按月替住客备好三餐,提着饭篮的江北妇人却得每天挎着沉甸甸的竹篮,自己到码头工地去寻买饭的人——只有当篮里的米饭和盐菜卖出去,做工的苦力才有着落吃上这一顿,提篮的妇人也才换得回明天买米的铜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