仓里的粮
粮仓里若是只留着银子,真到急需用粮的关头够不够顶用?
嘉庆四年(一七九九年),一道严令各省买补仓粮的上谕把这层顾虑挑得很明:“猝遇需米之时,岂银所能济用?”367 陈谷趁贵卖出了仓,换回的价银还留在库账上,从银钱数目看似乎并未亏空;可一旦遇上青黄不接或水旱灾荒,百姓等着下锅的是米谷,库平银并不能直接当饭吃。
清代州县遍设的常平仓,初衷正是为了把丰年与荒年、秋收与春荒接续起来。《清史稿》记顺治十七年定下的章程:每年春夏米贵时开仓平价出粜,秋冬新谷登场后再依市价买补归仓;若是遇上大荒之年,便按户散给贫民。一出一进之间,既让陈粮得以轮换常新,又借官仓吞吐平抑市面粮价。368
然而在州县存粮,从来不是把谷子锁进仓廒就一劳永逸的事。仓顶会漏雨,稻谷会发热霉烂,仓鼠会昼夜盗食,翻晒、盘运与看守仓廒也都要开销工食银。雍正十三年,桐城文人方苞上疏详论南北存粮水土之别,指出江南与湖广等地空气潮湿,若是死守北方的存七粜三定例,稻谷在仓里闷上几年便会腐坏;州县官一旦害怕日后赔补考成,往往又会借出粜之名,把霉变的陈谷硬摊派给治下百姓。369
等到官仓开门平粜时,米价定在多少同样棘手。官价压得太低,眼下排队的穷人固然受惠,但粮贩与铺户见无利可图,反而会把存粮囤起来观望,城里买米的人便一窝蜂涌向有限的官仓,用不了几日就会把仓底掏空。乾隆三年,署广东巡抚鄂弥达在奏议中便提醒朝廷,平粜必须紧盯市价波动、一步步酌减,留心官仓与米商之间的消长,断不可只图一时痛快而把官粮一气放尽。370
因此,朝廷每年收到的各省仓谷奏报,必须一层层剥开来看:制度规定该存多少,叫“额贮”;年底册报上写着存有多少,叫“实在”;而打开仓门真正能舀出来下锅的谷子有多少,又是另一回事。历年借给农户尚未催回的籽种口粮、春荒粜出后还未买回的粜价银、乃至被州县官暗中挪用的亏空,全都可能躲在一个表面光鲜的汇总数字底下。371
乾隆五十一年(一七八六年)浙江的一场全面清查,便把这本糊涂账翻到了台面上。当年浙江按定额扣去历年粜借未还之数后,账面上“应存”的仓谷本有二百一十五万余石;可委员实地盘查才发现,其中竟有一百三十五万余石早已卖出、却迟迟未曾买补归仓。经过严催盘查,当年仅追回已买未入仓的谷子十一万余石,连同原本在仓的存粮,全省实际贮存不过九十一万余石;直到次年续买三十八万余石,实存才勉强爬回一百三十万石上下。学者和卫国将这批密折与同年的例行题本对勘,发现题本上依然堂而皇之地报着约二百七十八万石的存粮规模。372 纸面上的二百七十八万石里,真正躺在仓廒里的还不到一半,其余全散成了民间的欠谷、库里的存银与公文上的催补字据。
况且荒政从来不只靠开仓放粮一途。灾年里的蠲免钱粮、缓征旧欠、施粥放赈与出借籽种,每一桩都系着一户农家能不能熬到下一季开镰。直接发一斗救命米、免去一笔要交的丁银、或是把催债的衙役挡在门外,各有各的救急用处,办起来也各有各的难处。373
如果说深山里的包谷与平原上的番薯,是靠多开荒地把口粮种出来;那么州县的常平仓,便是想靠一套官家账目把丰年的余粮留到荒年。只是一粒谷子从入仓到落进饥民碗里,中间必须熬过阴雨、鼠耗、盘查、定价与转运。
嘉庆的疑问,正落在这条路的中间。账册上的价银可以数得明白,来年能否买回同样多的谷,却要看市场,也要看地方上办事的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