辣火
在《余庆县志》的土产名目里,辣椒叫“海椒”,俗名又叫“辣火”。

康熙五十七年(一七一八年)刊印的这部贵州方志,在“海椒”名下记了一句极醒目的用途:“土苗用以代盐。”363 一种在晚明江南文人笔下还多半用来观赏红果白花的案头盆景,走到清初黔北的崇山峻岭间,已经径直跳进了百姓的饭碗。修志的官员只用了寥寥数字,便点破了它在深山里的身价——靠一股烈火般的辛辣,硬生生顶替了日常饭菜里原本要靠食盐给出的那一点咸鲜。
食盐与辣椒的来路截然不同。盐产在海滨、盐池与盐井,必须仰赖官商长途贩运,山民得拿银钱或山货去集市上换;辣椒只要在屋角坡地播下籽,入秋便能结出一树红果。“代盐”两个字背后,藏着深山人家掏不起盐钱、也等不起盐帮的窘迫。
而在东南沿海的浙江方志里,它接替的则是另一味调料。清初《山阴县志》把一种“红色、状如菱”的“辣茄”收入蔬物门,注明它“可以代椒”。364 在不缺海盐的绍兴水乡,它不必去顶替食盐,而是成了花椒与胡椒的平价替身。到了康熙六十一年(一七二二年),毗邻黔东的《思州府志》又在“药品”门下记道:“海椒,俗名辣火,土苗用以代盐。”再往西走,乾隆十四年(一七四九年)的四川《大邑县志》物产栏里出现了“秦椒,又名海椒”的条目,农业史学者考订,这里的“秦椒”指的正是辣椒。把这些散落在各州县志书里的零星记录按年份排开,后世人们习以为常的那一大片西南食辣版图,便显出了一山一水逐渐染红的轨迹。365
不过,辛辣终究只能在舌尖上哄一哄肠胃。直到嘉庆年间,严如熤在川、陕、鄂交界的深山里依然看到,那些已经靠包谷吃饱肚子的棚民,每年秋后仍得把喂肥的生猪赶出大山,去换取过日子离不开的食盐与棉布。366 坡上的玉米管饱了山民的饭碗,房前的辣火替淡食添上了下饭的猛味,可那条必须出山买盐的路,却从来没有从他们的生计里消失。辣椒顶得住舌头上的寡淡,却顶不了身体里真正缺的那一口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