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饮食文化卷三 · 悬泉置

卷三 帝国的胃

卷三 · 八

悬泉置

从敦煌往东六十多公里,戈壁滩上有一处汉代驿站的遗址,叫悬泉置。它在一九八七年被发现,一九九〇年到一九九二年间,甘肃的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发掘出三万五千多枚简牍,其中有字的两万三千多枚。148 这是迄今唯一一处经过系统发掘的丝绸之路驿站遗址。

汉代的“置”,是官道上供往来公差食宿、换马的驿站。悬泉置有“官卒徒御”三十七人,常备传车十至十五乘,还设有专司膳食的“厨啬夫”。一枚出土简牍上写着驿站向官府呈报的急情:“硙二合皆敝尽,不可用”——厨房里的两盘石磨都已磨损殆尽,无法再用,恳请上级调拨新磨。149 在这座戈壁驿站里,磨面的石磨早已是后厨一刻也离不得的家当。

敦煌悬泉置遗址出土的封检
敦煌悬泉置遗址出土的封检。甘肃省博物馆藏|摄影:三猎,CC BY-SA 4.0 · 来源

悬泉汉简里最有名的一份,是十八枚木简编成的《过长罗侯费用簿》,记的是元康五年(公元前六十一年)正月,悬泉置接待长罗侯常惠一行的开销。账上一笔一笔写着:收进羊五只;“出牛肉百八十斤”,供军吏和斥候七十二人;“出酒十八石”,供七十人;前后“凡出米卌八石”,一共用米四十八石。有学者重新排列简序后认为,这次接待的主体,是随常惠前往乌孙赤谷城屯田的三百名施刑士。150 一个驿站,一次接待几百人,米、肉、酒都要算到石、斗、斤。第二年,归降汉朝的匈奴日逐王从这条路上经过,悬泉置的厩佐一路迎送,供给他们膳食的谷簿也留了下来。151

平常过往的客人,吃一顿饭也入账。金城郡枝阳县长张君的夫人带着三个奴婢往东去,在悬泉置吃了一顿,账上记“出米一斗二升”,四个人,每人三升。骊轩县的佐吏单门安带一名随从押运东西,两人来回各吃四顿,支粟二斗四升,写明“食三升”。乌孙大昆弥的三个使者,每人两顿,“食四升”。152 肉和鸡也一笔笔记着。元康四年(公元前六十二年)十二月,悬泉置一位名叫时的厨啬夫,把当年的《鸡出入簿》造册上报:给长史吃一顿,出鸡一双;给太医万秋吃一顿,出鸡一枚。年底总计,进账的鸡一共四十四双,二十八双零一只是县里拨来的,十五双零一只是驿站自己买的,花钱一千二百一十五,由县廷开支;十月到十二月买的三双,每双八十钱。到这时,“今毋余鸡”,一只也不剩了。153 另一枚简记着,两位羌人首领到来,悬泉置花六十钱买了十斤肉招待,一斤六钱。154

边塞上的戍卒,吃的是另一本账。居延汉简里,普通戍卒每月的口粮是粟“小石三石三斗三升少”,折合大石两石。155 盐也按人头发放,一枚简上记着“出盐二石一斗三升,给食戍卒七十一人”,算下来每人三升。秦律里给刑徒和公差定下的口粮,到了汉代,变成了长城沿线成千上万份按月发放的粮单。

驿站的墙上还抄着一道诏书。公元五年,朝廷以太皇太后的名义颁行《四时月令五十条》,悬泉置用墨把它写在一间房子的墙上,一百零一行。156 条文按四季开列禁令,春天不许砍伐树木,不许掏鸟巢、捕幼兽、取鸟蛋。什么时候不能捕捉、不能采伐,朝廷写进了法令,一直抄到了戈壁深处。

乌孙之外,西域各国的使团也在这里吃饭、换马、领口粮,再沿着驿道向长安走去。葡萄和苜蓿东来,大概走的也是这条路。悬泉置遗址出土的农作物里,有大麦、粟、糜、豆和苜蓿,也有大蒜。1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