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之美禄
盐铁收归官营以后,汉武帝的钱还是不够用,于是又打起了酒的主意。天汉三年(公元前九十八年),《汉书·武帝纪》只记了四个字:“初榷酒酤。”从这一年起,酒由官府专卖。十几年后,盐铁会议罢了酒榷。
酒管得严,喝酒也管得严。据汉末文颖的注释,汉律规定,三人以上无故聚众饮酒,罚金四两。汉文帝即位时下诏“赐民爵一级,女子百户牛酒,酺五日”,允许百姓聚会饮食五天,这叫“赐酺”。唐代颜师古解释:“酺之为言布也,王德布于天下而合聚饮食为酺。”平日不许随便聚饮,逢上新君即位、天降祥瑞这样的大喜事,皇帝才开恩让天下人一起吃喝几天。162
盐铁会议之后约九十年,王莽建立新朝,把盐、铁、钱币与山泽之利尽数收归官府,唯独酒还没有统管起来。掌管国家财赋的羲和鲁匡为此上一道奏章,开篇几句后来成了历代赞酒的名言:“酒者,天之美禄,帝王所以颐养天下,享祀祈福,扶衰养疾。百礼之会,非酒不行。”163 酒是上天赐予人间的美禄,从帝王享祀祈福、颐养天下,到民间扶衰养疾、百礼聚会,无一处离得开酒。
但鲁匡要想劝皇帝设官卖酒,还得先圆上儒家经典里的一道矛盾:《诗经》明明唱着“无酒酤我”,没酒便去买酒来喝;可《论语》里孔子却偏偏“酤酒不食”,街市上买来的酒滴酒不沾。鲁匡给出的解释极为巧妙:《诗经》写的是文武太平之世,“酒酤在官,和旨便人”,官酿的酒醇和甘美,买来待客自然无妨;孔子生当周室衰微之际,“酒酤在民,薄恶不诚”,民间私酿既淡薄粗劣又掺杂使假,圣人这才起疑不饮。如此一来,恢复圣王之道反而非“令官作酒”不可了。
鲁匡随即在奏章里替天下官坊定下了标准配方与分利章程:“一酿用粗米二斛,曲一斛,得成酒六斛六斗。”定价则按每月初一市面上的米、曲时价,将三斛原料的总成本三等分,取其中一份作为一斛成酒的官价;扣除米曲本钱后,净利七成归入官库,三成留作酒坊添置糟酢、灰炭、器用与柴薪的开销。怎么投料、怎么核价、赚了钱怎么分账,一纸奏疏算得滴水不漏。
王莽在诏书里也顺势褒美了一句:“酒,百药之长,嘉会之好。”可这套官酿官卖的制度一旦落到实处,很快同盐铁专卖一样被借公肥私的富商豪吏把持,“多张空簿,府臧不实,百姓俞病”,空头假账连篇累牍,国库并未充盈,百姓却越发困顿。新朝连同它的官酒局,只支撑了十几年便轰然倾覆。
汉代的酒,是用曲和谷物发酵出来的,度数不高,往往连糟带汁。东汉末年,曹操向汉献帝进呈过一份家乡谯县的“九酝春酒法”:用曲三十斤、流水五石,腊月初二浸曲;待正月冰融后滤去曲渣,将上好稻米分批投入,“三日一酿,满九石米止”。他还体贴地补了一笔:倘若嫌九次投米的酒味偏苦,不妨再多投一回酿成“十酝”,喝起来“易饮不病”,甘顺而不伤身。164 这份汉末丞相呈进御前的酿酒方,后来被北魏贾思勰完完整整收进了《齐民要术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