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斗粟的律令
一九七五年十二月,湖北云梦睡虎地的一座秦墓里,出土了一千一百五十五枚竹简。墓主名叫喜,是秦国的一名县吏,秦始皇三十年下葬。他生前抄录的法律文书,随他一同入了土。
这批竹简里有一组《秦律十八种》,其中的《仓律》专管官仓。谷物入仓须“万石一积”,每满一万石堆成一积,以篱笆隔开、单辟一门,由县廷主官会同仓官、乡官共同封印;仓吏放粮时只准开启一门,取尽之后方许再启下一门。115 连田间每亩下多少种子,《仓律》也定得毫不含糊:“种:稻、麻亩用二斗大半斗,禾、麦亩一斗,黍、荅亩大半斗,叔(菽)亩半斗”——稻与麻每亩用种二斗又三分之二斗,粟与麦一斗,黍与小豆三分之二斗,大豆半斗。115

算得最细的是口粮。官府役使的男女刑徒(隶臣妾),唯有服役干活的才发口粮,“隶臣月禾二石,隶妾一石半;其不从事,勿稟”,男囚每月两石粟,女囚一石半,不干活的一粒不发。未成年刑徒另立一档,能服役的月领一石半,尚不能服役的月领一石。若是筑城一类的重体力劳役,口粮便直接按顿核发:“食男子旦半夕参,女子参”,男子早饭半斗、晚饭三分之一斗,女子早晚各三分之一斗。从这条律文还能看出,秦人一日只吃早、晚两餐。115
出公差的人,吃饭也有律可循。《传食律》规定了沿途驿站供应公差的伙食标准:御史派出的卒人出差,每餐发精米(糳米)半斗、酱四分之一升、菜羹一盂,外加韭菜与葱;随从人员吃糙米(粝米)半斗;赶车的仆役只有三分之一斗。往下再分两档:爵位在“不更”至“谋人”之间的,供精米、配半升酱;爵位在“上造”以下的小吏,只给糙米,连佐餐的酱也降格成了二十二分之二升的盐。116

精米何以如此金贵,《仓律》里有一道损耗折算公式:“粟一石六斗大半斗,舂之为粝米一石;粝米一石为糳米九斗;九斗为毁米八斗。”一石六斗又三分之二斗带壳的粟,脱壳后只能舂出一石糙米(粝米);再舂一遍,只剩九斗较精的糳米;若再精舂下去,便只得八斗细白的毁米。每一次杵臼起落,都是实打实的粮食折损。115
周人用几只鼎、几只簋标出贵族的身份,秦人用几斗米、几勺酱给天下人定量。礼书讲的是祭祀和宴享的场面,秦律管的是每一天、每一个人的嘴。这些条文琐碎得近乎刻板,背后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能力:一个国家能够把粮食从田里收上来,存进仓里,再按人头、按身份、按劳役一斗一升地发出去。
二〇〇二年,湖南龙山里耶古城的一口古井里,又出土了三万六千多枚秦简,大多是秦代洞庭郡迁陵县的官府文书。从中可以看到,县里的仓官怎样出粮、借粮,怎样一笔笔登记;当地出产的枳枸、橘子,又怎样作为贡物进献到中央。
这样精细的账,并没有让秦朝长久。秦始皇死后的第二年,陈胜、吴广在大泽乡起事,天下大乱;又过了三年,两位争夺天下的人,在一场宴席上相对而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