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饮食文化卷二 · 肉食者

卷二 鼎与礼

卷二 · 八

肉食者

公元前六八四年,齐师伐鲁。鲁国布衣曹刿请见鲁庄公,同乡劝阻他:“肉食者谋之,又何间焉?”自有吃肉的大官们去筹划国事,你何必掺和?曹刿却冷冷答了一句:“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”88 在春秋人的口语里,“肉食者”便是居官食禄之人的代称;碗里有没有肉,直接划出了贵族与庶民的界线。

这条线在礼书里画得一丝不苟。《国语·楚语》记楚大夫观射父论日常膳食之等:天子平日盛馔用太牢,诸侯用特牛,卿用少牢,大夫用特豚,士食炙鱼,庶人食菜。《礼记·王制》说得更斩钉截铁:“诸侯无故不杀牛,大夫无故不杀羊,士无故不杀犬豕,庶人无故不食珍。”若无祭祀、宾客等大故,各等贵族连分内的牲畜也不得擅杀;至于寻常百姓,平日里更是与珍味无缘。

河南淅川下寺楚墓出土的镂空铜俎,春秋时期
河南淅川下寺楚墓出土的镂空铜俎,春秋时期。河南博物院藏|摄影:Windmemories,CC BY-SA 4.0 · 来源

等级金字塔的顶端,是《周礼》替周天子开列的御膳排场:食用六谷,膳用六牲,饮用六清,羞用百二十品,珍用八物,酱用百二十瓮。所谓“八珍”的做法详载于《礼记·内则》,堪称中国现存最早记明工序的食谱。其中“淳熬”是将肉酱熬煎后浇在陆稻饭上,再淋以熟油;工序最繁复的“炮豚”,则要将小猪宰净,腹内填满红枣,外裹芦苇、涂抹厚泥入火煨烤;待泥壳烤干剥去,轻轻搓掉表皮薄膜,敷一层稻米粉调成的稀浆,投入没顶的沸油中煎炸;随后再切作薄片盛入小鼎,将小鼎坐进盛水的大镬中隔水慢炖,“三日三夜毋绝火”,出锅时方以醯与肉酱调味。一道菜历经炮烤、油炸与三昼夜隔水慢炖,既是厨艺,更是王家独享的排场。

金字塔的底层,则是另一番天地。西汉人追述古时民生,说:“古者,庶人粝食藜藿,非乡饮酒膢腊祭祀无酒肉。”89 藜是田野间的灰灰菜,藿是豆叶,平民百姓除了乡饮酒礼与岁时伏腊大祭,一年到头难得尝到一星酒肉。战国时张仪游说韩王,道出韩地山多田少之苦:“五谷所生,非麦而豆;民之所食,大抵豆饭藿羹”,一旦遇上荒年,百姓连糟糠也吃不饱。90

《诗经·豳风·七月》里那份农夫的岁时食单写得尤为真切:“六月食郁及薁,七月亨葵及菽,八月剥枣,十月获稻。为此春酒,以介眉寿。七月食瓜,八月断壶,九月叔苴,采荼薪樗,食我农夫。”91 十月收下的新稻,要酿成春酒去祝祷贵族长寿;农夫自个儿果腹的,则是夏秋的瓜瓠、拾来的麻籽(叔苴)与田间采来的苦菜(荼),灶下烧的是不成材的臭椿木(薪樗)。唯有熬到岁暮务闲,农夫们方才“朋酒斯飨,曰杀羔羊”,宰一头羊羔、捧两尊酒登上公堂,举起兕觥祝主人“万寿无疆”。

差不多同一时期的古代近东,希伯来人的《利未记》也在给食物划界:走兽须分蹄且反刍方为洁净,猪分蹄而不反刍、骆驼反刍而不分蹄,皆属不洁;水中生灵须有翅有鳞方可入口。《利未记》划分的是动物的洁与不洁,同一条戒律约束每一个以色列人;周代礼书却极少追问哪种牲畜本身洁净与否,它划分的是吃肉的人——同样一头牛,天子平日可享,庶人连念头都不必动。一边以神圣与洁净划界,一边以尊卑与名分设防。

到了战国,诸子百家望着这道横在肉与菜之间的鸿沟,生出了各自的忧思。孟子向梁惠王描绘王道乐土:五亩之宅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;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,“七十者可以食肉矣”。他同样毫不留情地痛斥那些视民如草芥的当权者:“庖有肥肉,厩有肥马,民有饥色,野有饿莩,此率兽而食人也。”92 君王的厨房里堆着肥肉、马厩里养着肥马,城野间却尽是面带饥色的百姓与路毙的饿殍,这无异于驱赶野兽去吃人。能不能让黎民果腹、让白发老者碗里有一块肉,从此成了儒家衡量天下政权仁暴的一把尺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