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饮食文化卷六 · 胡椒

卷六 草原、海洋与新大陆

卷六 · 七

胡椒

唐代宗年间,权倾朝野的宰相元载获罪赐死,有司籍没其家产。《新唐书》抄录的那份抄家清单里,排在最前头的两样奇珍,一是钟乳五百两,二便是“胡椒至八百石”。326 在八世纪的长安城里,这种漂洋过海而来的南洋辛香之物,是堪与黄金珠宝并列、用来衡量权臣贪墨数额的稀世珍藏。

到了元代,胡椒在中国市面上的吞吐量已非唐人所能想象。马可·波罗在游记里转述大汗麾下一位杭州税官的统计:单是一座杭州城,每天运进城门供酒楼与人家食用的胡椒便达四十三担,每担重二百二十三磅。这位威尼斯旅人还不无夸张地比照道,每有一船胡椒运抵亚历山大港供应整个基督教世界,便有一百船甚至更多的胡椒卸在泉州刺桐港的码头上;海商贩运胡椒利润极厚,哪怕海船运费要吃掉货值的四成四、大汗的海关还要另抽一成重税,南海上的胡椒船依旧络绎不绝。327

及至明代,通往南洋与印度洋的海道,竟与朝廷给百官发薪俸的账册,在这一粒粒黑褐色的椒粒上撞到了一起。洪武初年,海外诸国的朝贡船队先把成批的胡椒送进了南京内府:洪武十五年(一三八二年),爪哇国入贡胡椒七万五千斤、大珠八颗;洪武二十三年,暹罗国一次便贡入苏木、胡椒与降香十七万斤。328

自永乐三年(一四〇五年)起,郑和统率的庞大舟师在二十八年间七下西洋,遍访南洋与印度洋沿岸的三十余国。随船通事马欢将沿途亲历写成《瀛涯胜览》,把胡椒在原产地的模样与行市记了个仔细:在苏门答剌国,依山而居的人家纷纷在园中栽种胡椒,椒藤攀援而生,叶片像广东的甜菜,开黄白小花,结出的椒粒“生青熟红”,待长到半熟时便摘下暴晒干透,卖给海商;当地的买价极廉,“每官秤百斤,卖彼处金钱八个,直银一两”。329 再往西航行到印度西南海岸的柯枝国,“山有胡椒,人多置园种为产业”,每逢椒熟时节,本地的收椒大户便成批收购入库,专等各国海船拢岸采买,按马欢的折算,四百官秤斤胡椒在当地不过折合纹银五两。

除了郑和船队带回的大宗椒木,外国海商也自行载椒来华贸易。永乐初年,西洋剌泥国商船运载大批胡椒抵达中国海口,有司依例奏请征收商税,却被明成祖朱棣当场驳回:“商税者,国家抑逐末之民,岂以为利。今夷人慕义远来,乃侵其利,所得几何,而亏辱大体多矣。”330 在永乐帝眼里,朝廷设关收税原本是为了抑制本国弃农经商的游民,绝非为了与远道慕义而来的番商争那一点蝇头小利。

免税与厚往薄来的朝贡,让内府库房里的胡椒与苏木越积越多,朝廷索性拿它们来顶替文武百官的薪俸。《明史·食货志》在追述成化年间的俸禄制度时,记下了这项延续已久的惯例:“旧例,两京文武官折色俸,上半年给钞,下半年给苏木、胡椒。”331 南京与北京的文武官员领俸时,除了实发米粮的“本色”之外,其余折算发放的“折色俸”,上半年领的是早已大幅贬值的大明宝钞,下半年领回家的则是成斤的苏木与胡椒。朝廷按高昂的官定折价把香料塞进官员的俸袋,官员若想换成柴米银钱,又得自己拿到市面上贱价变卖;难怪《明史》写到这里,忍不住替百官长叹一句:“自古官俸之薄,未有若此者。”

随船出海的马欢在苏门答剌与柯枝看见的,是漫山遍野的椒园、囤货居奇的土商与候风入港的番舶;而《明史》留在户部账册上的,却是另一套精打细算的官家折纳——一粒从印度洋晒场装船的胡椒,在产地只值几文铜钱,进了明朝内府却能顶替京官几个月的俸银。万里海路两头的买价与折价,就这样围着同一粒香料各自打着算盘。